經營管理簽證下配偶可以工作嗎?|家屬滯在與HSP的選項【最新制度】
許多計劃以經營管理簽證來日的申請人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:「配偶能在日本工作嗎?」。這個問題直接關係到家庭生活與長期規劃。本文將依據最新制度,解釋家屬滯在簽證的限制、資格外活動許可,以及高度專門職(HSP)的新選項。
1. 配偶取得的在留資格
經營管理簽證的本人屬於「經營・管理」,但配偶與子女則通常申請「家屬滯在」簽證。需要注意的是,家屬滯在簽證原則上不得工作。
2. 資格外活動許可的工作範圍
若持有家屬滯在簽證的配偶想要工作,必須另外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。獲准後可從事每週最多28小時的打工,如便利商店或餐飲店。但這種情況下不可從事全職工作。
3. 希望全職工作的情況
- 申請其他就勞簽證:配偶若符合條件,可申請「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國際業務」等簽證以全職工作。
- 高度專門職(HSP)簽證:若本人或配偶符合條件,則配偶可不受限制全職工作。
4. HSP(高度專門職)的優勢
HSP簽證採用積分制(學歷、收入、研究經驗、經營經驗等),70分以上即可申請。主要優勢包括:
- 配偶可不受限制全職工作
- 在留期間較長(通常5年)
- 可加速取得永住權(最快1~3年)
- 全家在日生活更穩定
5. 在留資格比較
| 在留資格 | 配偶工作可否 | 在留期間 | 永住申請所需時間 |
|---|---|---|---|
| 家屬滯在(含資格外活動許可) | 僅能打工(每週28小時以內) | 1年・3年・5年 | 原則10年 |
| 就勞簽證(如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國際業務) | 可全職工作 | 1年・3年・5年 | 原則10年 |
| 高度專門職(HSP) | 可全職工作 | 5年(穩定) | 最快1~3年 |
6. 常見誤解與失敗案例
- 誤以為「家屬滯在=可工作」而導致違法就勞
- 僅持資格外活動許可卻從事全職工作
- 雇主不了解簽證制度,導致勞務糾紛
7. 成功的關鍵要點
- 先明確希望「僅打工」還是「全職工作」
- 向雇主解釋簽證限制,避免誤解
- 長期規劃中可考慮申請HSP或永住權
總結
家屬滯在簽證本身不允許工作,但透過資格外活動許可,可進行打工。若希望全職工作,則需要其他就勞簽證或HSP。特別是HSP,對配偶的工作與家庭生活提供了極大便利與優勢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