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|家屬簽證・家族滯在:配偶與子女的條件與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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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|家屬簽證・家族滯在:配偶與子女的條件與材料

對於已經取得經營管理簽證的外國企業家來說,下一個重要的問題通常是:
「是否能將配偶與子女帶到日本?」
「家屬簽證(家族滯在)需要什麼文件?」
「配偶能否在日本工作?孩子能否就學?」
本文將以長文解說的方式,全面整理家屬簽證(家族滯在)的條件、所需材料、常見問題與專業對策。


◆ 家屬簽證(家族滯在)的基本制度

家屬簽證是指在日本持有中長期在留資格的外國人,可以攜帶直系親屬(配偶與未成年子女)共同居住的制度。
適用對象主要包括:

  • 持有經營管理簽證、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國際業務簽證、留學簽證等的外國人
  • 與其有合法婚姻關係的配偶
  • 未成年子女(通常未滿20歲)

此簽證的核心目的在於「維持家庭生活」,並非以就業為主體,因此原則上不得從事全職工作。


◆ 申請條件與必要文件

家屬簽證的申請涉及身份證明・關係證明・經濟能力證明三大類文件:

  • 身份證明:主申請人(經營管理簽證持有人)的在留卡、住民票、公司登記簿謄本
  • 關係證明:結婚證書、出生證明(需日文翻譯)
  • 經濟能力證明:銀行存款證明、課稅證明、薪資明細,證明有能力負擔家屬生活費用
  •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(CoE)申請書:由日本入管局審查

注意:如果財務證明不足,或文件中存在矛盾,極有可能導致不許可(拒簽)


◆ 配偶能否工作?子女能否就學?

  • 配偶的就業:原則上不可全職工作。但如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,可兼職,每週不超過28小時。若希望全職就業,需變更至其他就勞簽證(如技術簽證)。
  • 子女的教育:持家屬簽證的子女可進入日本的小學、中學或國際學校。地方自治體通常會提供就學支援,並有日語教育輔助制度。
  • 未婚伴侶的情況:未婚情侶無法以家屬簽證申請,只能考慮其他在留資格途徑。

◆ 案例分享:成功與失敗的差別

成功案例:
台灣籍B先生在大阪創立餐飲公司,取得經營管理簽證後,希望將妻子與兩名子女接來日本。
透過完整準備結婚證書、出生證明與銀行存款證明,並由行政書士協助整理文件,最終一家四口順利獲批。孩子進入當地小學就讀,太太則憑資格外活動許可兼職工作。

失敗案例:
C先生提交的文件中,銀行存款證明與收入證明金額不一致,且翻譯不完整。結果遭到入管局退件,延誤半年時間才再次遞交。
這說明專業文件準備的重要性


◆ 行政書士支援的價值

家屬簽證的申請涉及跨國文件、日文翻譯及財務證明,稍有差錯就可能被拒簽。
專業的行政書士能協助您:

  • 確認配偶與子女的申請資格
  • 製作文件清單與翻譯支援
  • 提供財務證明最佳化建議
  • 規劃申請流程與時程,降低風險

透過專業支援,您與家人的在日生活能更快、更安全地展開。


◆ 總結

家屬簽證(家族滯在)是經營管理簽證持有人保障家庭生活的重要制度。
只要準備齊全、符合條件,配偶與子女都能順利來日生活與就學。
為避免拒簽風險,建議及早諮詢行政書士,並制定符合自身狀況的申請策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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