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:經營管理簽證下配偶可以工作嗎?|家屬滯在與HSP的選項【最新制度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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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營管理簽證下配偶可以工作嗎?|家屬滯在與HSP的選項【最新制度】

許多計劃以經營管理簽證來日的申請人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:「配偶能在日本工作嗎?」。這個問題直接關係到家庭生活與長期規劃。本文將依據最新制度,解釋家屬滯在簽證的限制、資格外活動許可,以及高度專門職(HSP)的新選項。


1. 配偶取得的在留資格

經營管理簽證的本人屬於「經營・管理」,但配偶與子女則通常申請「家屬滯在」簽證。需要注意的是,家屬滯在簽證原則上不得工作

2. 資格外活動許可的工作範圍

若持有家屬滯在簽證的配偶想要工作,必須另外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。獲准後可從事每週最多28小時的打工,如便利商店或餐飲店。但這種情況下不可從事全職工作

3. 希望全職工作的情況

  • 申請其他就勞簽證:配偶若符合條件,可申請「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國際業務」等簽證以全職工作。
  • 高度專門職(HSP)簽證:若本人或配偶符合條件,則配偶可不受限制全職工作

4. HSP(高度專門職)的優勢

HSP簽證採用積分制(學歷、收入、研究經驗、經營經驗等),70分以上即可申請。主要優勢包括:

  • 配偶可不受限制全職工作
  • 在留期間較長(通常5年)
  • 可加速取得永住權(最快1~3年)
  • 全家在日生活更穩定

5. 在留資格比較

在留資格 配偶工作可否 在留期間 永住申請所需時間
家屬滯在(含資格外活動許可) 僅能打工(每週28小時以內) 1年・3年・5年 原則10年
就勞簽證(如技術・人文知識・國際業務) 可全職工作 1年・3年・5年 原則10年
高度專門職(HSP) 可全職工作 5年(穩定) 最快1~3年

6. 常見誤解與失敗案例

  • 誤以為「家屬滯在=可工作」而導致違法就勞
  • 僅持資格外活動許可卻從事全職工作
  • 雇主不了解簽證制度,導致勞務糾紛

7. 成功的關鍵要點

  • 先明確希望「僅打工」還是「全職工作」
  • 向雇主解釋簽證限制,避免誤解
  • 長期規劃中可考慮申請HSP或永住權

總結

家屬滯在簽證本身不允許工作,但透過資格外活動許可,可進行打工。若希望全職工作,則需要其他就勞簽證或HSP。特別是HSP,對配偶的工作與家庭生活提供了極大便利與優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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